第一條 為營造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的營商環境,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建設高水平的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南自由貿易港法》《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海南自由貿易港實際,制定本條例。
11月1日,《海南自由貿易港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將正式施行?!稐l例》對標國際高水平營商環境規則和國內先進經驗,以打造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的營商環境為目標,堅持市場主體需求導向,聚焦海南營商環境建設中的堵點問題,從優化市場環境、政務環境、法治環境等方面作出規范。
經國務院審定,商務部發布《海南自由貿易港跨境服務貿易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 (2021年版)》,這是我國在跨境服務貿易領域公布的第一張負面清單!再次彰顯我國開放的力度和深度!負面清單僅包括11類70項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外的領域在海南自貿港內按照境內外服務及服務提供者待遇一致原則實施管理。
近日,海南印發《海南自由貿易港投資新政三年行動方案(2021-2023年)》,明確了海南自貿港未來三年投資新政的主要目標和任務,強調優化產業投資結構、補齊基礎設施短板、加大公共領域投資、增強市場活力。方案包含行動目標、主要任務、加快投融資體制改革、保障措施四方面內容,將進一步加大海南產業與國內外產業鏈的融合力度,聚焦產業投資,形成更多產業集聚,優化投資結構,提高投資效益和質量,推動海南投資高質量發展。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細化落實《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部署要求,加快推進海南自由貿易港貿易自由化便利化,高質量高標準實現2025年前分階段發展目標,經國務院同意,商務部等20部門聯合印發《關于推進海南自由貿易港貿易自由化便利化若干措施的通知》,從貨物貿易和服務貿易兩方面,明確了28項政策措施,其中,貨物貿易方面共13項政策措施,服務貿易方面共15項政策措施。
4月21日,經國務院同意,商務部印發《海南省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總體方案》,提出圍繞旅游、交通運輸、金融、商務服務、技術服務、醫療健康、教育、文化娛樂等重點領域,分類放寬準入限制、促進消除行政壁壘、完善監管體系、深化重點領域改革。經過3年試點,積累在全國可復制可推廣的試點經驗,為國家全方位開放和服務業創新發展發揮示范帶動作用。
博鰲亞洲論壇2021年年會開幕式4月20日上午在海南博鰲舉行,國家主席習近平以視頻方式發表題為《同舟共濟克時艱,命運與共創未來》的主旨演講。
4月20日,中國政府網發布了《國務院關于同意在天津、上海、海南、重慶開展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的批復》,全面支持海南等省市加速改革發展。當前海南自貿港紅利正逐步釋放,面對自貿港建設千載難逢的發展“風口”,兗礦智慧物流將積極服務國家戰略,將戰略機遇轉化為發展紅利,積極開拓產業發展新格局,構筑創新發展新生態,為海南自貿港開拓新的增長極!以下是批復全文:
日前,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外匯管理局聯合印發《關于金融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開放的意見》!
4月8日,經黨中央、國務院同意,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召開專題新聞發布會,公開發布《關于支持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放寬市場準入若干特別措施的意見》,提出五大領域22條具體措施,促進生產要素自由便利流動,加快培育國際比較優勢產業,高質量高標準建設自由貿易港。